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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小管理机制指南 |
(2006 年 5 月 7 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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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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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 年 2 月初媒体连续报道“董校风波”后,华小校园积弊问题便受到高度关注。华小董事会主权课题经过一个多月的论争之后,董总、教总及校长职工会代表于2006 年 3 月18 日,下午 3 时在董教总教育中心就“华小董事会主权课题”举行交流会,在坦诚、融洽、认真及热烈的气氛下,达致四点共识[见附件(1)],使有关争论得以平息下来。
马来西亚华文小学,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根,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最后防线。为此,华小有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及完善化是一项重要的工作。本《华小管理机制指南》(草案),依“四点共识”的精神,由2006 年 3 月 成立的“董教总专案小组”草拟。这份指南作为建立华小管理机制的范本,可作为各校在推动学校管理事务的参考依据。而各校管理机制的具体操作方法,须由各州董联会推动各校三机构(董事会、家教协会及校友会)联同校长共同拟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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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有关管理机制的建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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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总原则 |
华小董事会是《1996 年教育法令》明文规定管理华小的单位。华小董事会管理好华小,是华
小董事会主权的一种体现,也是华小董事会最重要的责任与使命。华小管理机制的运作必须
突出维护《1996 年教育法令》内华小董事会的地位为重要原则,因此,一切有关华小管理机
制的设立必须由董事会主导,结合华小三机构联同校长共同商定并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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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总目标 |
要将华小管理好,必须确立以下之目标: |
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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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华小的母语教育地位和体系,确保华小不变质。 |
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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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保华小有优良的学习环境,“教师会教,乐教”,“学生会学,爱学”。 |
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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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一个制度化及透明化的管理机制,以确保各种收益涓滴归公,让学校、学生、教师及家长受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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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运作原则 |
各校可视情况设立各类“功能性小组”,以完善管理机制。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小组及其功能: |
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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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小组:负责学校相关的采购工作。有关采购程序须透明化,或以董事会为主导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。 |
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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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产管理小组:负责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及所有设备,提呈增添、维修、招标、出租、处理设备的报销等之报告给董事会以作最后决定。 |
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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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部管理小组:确保所提供的物品品质优良与保证价格合理。 |
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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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稽查小组:负责审查采购程序、贩卖部操作及各项财务报告。 |
(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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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独立会计师:负责定期审查账目报表及财务报告,呈交董事会接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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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让有关小组能有效运作,兹提出以下几项运作原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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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食堂之管理 |
1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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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董事会主持招标、开标及签署合约。 |
1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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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招标、开标及签署合约等手续必须在有关学校进行。 |
1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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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邀请三机构代表在现场见证食堂的招标、开标及签署合约。 |
1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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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租金,合约上必须注明存入董事会户口,账目公开,经营所得须用在食堂之维修及学校建设与发展。 |
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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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成立食堂监督小组,召集人为董事会委任的成员,小组成员包括校长、若干董事、若干家协代表及若干教师。小组必须定时抽查食堂食物供应的营养、卫生、价格等事务,并拟写评估报告呈董事会,作为改善及管理食堂的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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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贩卖部之管理 |
2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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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董事会主持招标、开标及签署合约。 |
2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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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招标、开标及签署合约等手续必须在有关学校进行。 |
2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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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权由董事会或与家协配合协调处理书本、作业簿和文具的买卖。在大型学校,董事会可聘请专人管理贩卖部。 |
2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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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成立“贩卖部管理小组”,由董事会委任董事为召集人,委员包括若干董事、校长及家协代表。针对校长及教师在开学时或任何时候,由“学校课程委员会”依据教育原则与学生需求,开立所须教科书、作业簿等书单,提交上述小组进行审批接纳。之后交由采购小组与供应商洽商购买。 |
2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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贩卖部所有的收入存入董事会户口,账目公开,经营所得须用在师生之福利及学校建设与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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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礼堂之管理 |
3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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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“校产管理小组”制定礼堂管理条例,呈董事会接纳。租金收入存入董事会户口。收入扣除礼堂管理费用后之盈余,经营所得须用在学校建设与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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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学校财务之管理 |
4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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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私立户口(Wang Suwa)必须透明化,董事会有权利知道学校各项财务处理概况。 |
4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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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学校内举办,涉及向学生家长收费之项目如:电脑班、补习班、才艺班、团康活动等,须发出正式收据给学生家长。 |
4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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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举办各项课外活动如运动会、儿童节、颁奖礼、激励课程及旅游等,必须开列采购清单及财政预算,呈交董事会或董家教联席会议核查,并交由各有关小组负责处理。 |
4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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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记录,定期呈交内部稽查小组,必要时呈交独立会计师审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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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正课外涉及收费的活动之管理 |
5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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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脑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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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由校长及教师针对电脑公司提供的课程进行评估,再将评估报告交董事会决
策。 |
(2) |
董事会可委托家协全权处理遴选适合的电脑公司及与电脑公司签约。 |
(3) |
家协向有关学生收取费用,存入家协具透明化的独立户口。 |
(4) |
由家协负责摊还电脑公司的电脑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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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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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习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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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确保在正课中安排好教学活动,并根据学生学习进度、教学的需求等酌情开办补习班。 |
(2) |
由校长及教师提呈开办补习科目评估报告,交董事会及家教协会决策。 |
(3) |
董事会可委托家协全权处理补习班事务。 |
(4) |
家协向有关学生收取费用,转交家协,存入家协具透明化的独立户口。 |
(5) |
由家协负责发放补习教师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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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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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才艺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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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教总专案小组草拟(2006 年5 月4 日) |
董总、教总联席会议修订及接纳(2006 年5 月5 日) |
董总各州属会第72 次联席会议接纳并公布(2006 年5 月7 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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